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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身房里的陷阱

2000-04-0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朱长河 梁冬妮

1986年11月,全国“力士杯”男女健美大赛在深圳举行,健美飓风一夜之间吹遍了鹏城,各种健身会所雨后春笋般地诞生了。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。

魏老太太的女儿精神不太正常,3月12日一大早,她出街闲逛,被一家健身会硬拉进去交了1000元钱,还刷了3000元的银行卡,当上了健身会的会员。魏老太太向健身会负责人解释,女儿患有轻度精神分裂症,并且要出国。她说不通,只得召来女婿黄先生。黄先生提供了妻子的患病证明和他们即将出国的有关资料,可健身会的人看了说:“明天再答复。”此后,健身会的答复便很干脆:“不能退会,也不能退款,因为没有先例!”

业内人士指出,健身运动以健、力、美为目标,是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理解和追求,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类文化的进步而日益普及。然而,如何保障健身爱好者的权益,如何维护健身运动的正常发展,却是一个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。(《深圳法制报》3.2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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